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2 月 19 日臺教社(四)字第 1020190973 號函辦理。
二、檢附「103 年教育部閩南語認證命題研習班實施計畫」乙份(如附件)。
三、各校若有教師報名參加,請於完成報名後,行文告知本局。
附件 1
103年教育部閩南語認證命題研習班實施計畫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年 1月 22至 24 日(週三至週五)。
附件 2
*1020190973*
檔 號:
保存年限:
教育部 函
地址:臺北市中山南路 5 號
聯絡人:林佳怡
電話: 02-77366812
Email :liz462@mail.moe.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19 日
發文字號:臺教社(四)字第 1020190973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103 命題研習班(國教院)(1020190973_Attach1.doc)
主旨:有關本部委託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院區)辦理「103 年
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命題研習班」,請轉知所屬符合資格
者報名參加,並請核予公(差)假及其他協助事項,如說
明,請 查照。
說明:
一、為持續累積本部「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題庫,本部
定期辦理旨揭研習,以培育命題人才。
二、本研習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提供全部學員膳宿,請 貴府(
局)轉知並鼓勵所屬符合資格者報名參加,並請核予公(
差)假。編制內教師及輔導團成員請支應其差旅費,如有
課務,請支應代課費及協助課務排代。
三、學員需具備一定程度之閩南語能力,熟悉臺羅拼音及教育
部閩南語用字,並具備基礎電腦技能。研習時間為 103 年 1
月 22 至 24 日。相關規範、課程內容及其他事宜請詳閱實施
計畫。
四、請至國家教育研究院網站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為以 40 名
為限。
正本: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副本:國家教育研究院三峽總院區、本部終身教育司 2013-12-19
13:5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