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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3-11-18 | 點閱數: 493

一、依據國立嘉義大學 102 年 11 月 7 日嘉大進字第 1020025046 號函辦理。
二、教師申請旨揭學分班所需資料如下(相關格式如附件),請各校確實審查符合資格之教師資料:
(一)審查表
(二)報名表
(三)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四)聘書影本
(五)在職證明(須註明輔導授課節數及輔導教學年資,含聘期為 3 個月以上之國(五)在職證明(須註明輔導授課節數及輔導教學年資,含聘期為 3 個月以上之國民小學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六)輔導年資證明及相關年資之各校聘書
(七)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八)歷年成績單
三、以上第三項至第八項影本資料請學校加註「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並於本( 102 )年 11 月 20 日前逕送至本局課程發展科楊惠娟教師,經本局依教育部相關規定審核後統一提報名單至嘉義大學。

 

臺南市 102 年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 學分薦派審查表

編號

姓名

服務學校

教師資格

年資是否達 1年(含)以上未滿三年(在職證明、服務證明書-需載明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

是否具有輔導專長

編制內(輔導教師

、主任、組長)

教師證

聘書

在職證明

輔導服務年資

證明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歷年成績單

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專長教師證書

輔導服務年資聘書

 

 

 

 

 

 

 

 

 

 

 

 

 

 

 

 

 

 

 

 

 

 

 

 

 

 

 

 

 

 

 

 

 

 

 

 

 

 

 

 

 

 

 

 

 

 

 

 

 

 

 

 

 

 

 

 

 

 

 

 

 

若表格不敷使用,可自行增加。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國立嘉義大學辦理102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 102年 10 月 18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20148499 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辦理。

(三)依教育部「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二、委託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

三、開設班別: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

四、 3門課程共6學分;共1班。

學校諮商實習(2學分)、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2 學分)、危機處理(2 學分)

 

五、開班特色:

         本校前身為國立嘉義師範學院,除培育國民教育師資之外,向來負有輔導雲嘉南地區國民教育之責任,並與地方教育行政機關保持密切而良好之互動關係;於民國八十九年二月一日改制為綜合大學後,於師資培育中心增設中等教育學程二班,並積極增聘具中等教育專長之師資,參與地區各項教育輔導工作,本課程理論與實務並重、講授與實作並行,係協助國民小學教師提升專業教育品質以落實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法定編制,解決學校輔導人力不足現象,增加國民小學具輔導專業知能之教師人數,以落實三級預防效能,促進兒童身心健全發展。

 

六、招生對象:現職國民小學教師,自 97 學年度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 1 年以上未滿 3 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註 1 :「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3 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 2 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 2 學分、兒童發展類 2 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七、招生人數:中南區(南投縣、嘉義縣、嘉義市、雲林縣、台南縣市);共50人。

八、招生方式:由各校薦送至各縣市政府;並請各縣市政府建立遴選機制,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符合資格及相關條件之教師優先納入薦送名單,由縣市政府提報名單(含報名表件如下所列)函送本校。

 

 

 

繳交以下資料至教育(局)處審核

1.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2.聘書影本。

3.在職證明(須註明輔導授課節數及輔導教學年資,含聘期為3個月

以上之國民小學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

4.輔導年資證明。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歷年成績單。

 

九、開班起訖日期:10212月至1036月(詳見課程表)。

十、上課地點:嘉義大學林森校區(嘉義市林森東路151)

十一、上課時間:(詳見課程表)

十二、授課師資:課程由本校輔導諮商學系專業教授及各領域專長教授擔任。

授課課程教師及時間表:

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上課日期與時間

上課

地點

授課教師

危機處理

2

36

102/12/11.18.25

103/1/8.15.22、 2/12.19.26

103/3/5.12.19

星期三 (18:30-21:30)

3*12週=36小時

林森校區

曾迎新老師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學校諮商實習

2

36

103/2/12-103/6/18

星期三(13:30-15:30)

2*18週=36小時

林森校區

張高賓老師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

2

36

103/1/11.18.25、 2/15.22、 3/01

星期六(09:00-12:00、 13:00-16:00)

 6*6週=36小時

林森校區

李鈺華老師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期中末

座談暨結訓

 

 

103/2月、 102/6

林森校區

期中、末座談會

 

 

十三、學分證明:修畢本班課程 6 學分,且未逾請假規定時數,並經成績考查及格後,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但不得採記為中等學校輔導(活動)科教師資格。缺曠課達總授課時數之三分之一者,不發給學分證書

十四、有關輔導加註專長辦理流程及開課報名等疑問,逕向本校進修推廣部洽詢。

課程聯絡人:莊富琪小姐 05-2732401-05  傳真 FAX : 05-2732406 E-MAIL:vvan@mail.ncyu.edu.tw

十五、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國立嘉義大學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學分班報名表

年   月   日

報名班別

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 6 學分班

(自行貼照片)

姓名

 

編號

 

身分證字號

 

生日

/    /

e-mail信箱

 

通訊地址

□□□-□□

電話

服務單位:               手機:                住家:

服務單位

 

職稱

 

輔導年資

 

緊急聯絡人

 

關係

 

聯絡電話

 

最高學歷

                      學校        年        月畢業

(請粘貼正面身分證影本)

(請粘貼背面身分證影本)

檢附文件

 

□1.報名表1 份。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 份(粘貼至上方框內)

□3.最近三個月二吋半身正面相片1 張。

□4.國民小學教師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5.聘書影本。

□6.在職證明。

□7.輔導資證明(如附表)

□8.最高學畢業證書影本。

□9.歷年成績單(請附上有核章之證明)。

□10.其他: 。(申請人可自依需求增

4 項至第10 項影本請以A4 格式紙張影印,並請依序裝訂於申請表後,送至各地方政府教育處初審。

審核欄

申請人簽章

 

教育處核章

 

服務單位核章

 

訓練單位覆核

 

                   

 

        ()         國民小學教師資證明書

 

茲證明             教師,符合教育部認定之擔任國民小學教師所應具備輔導專長,現任本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97 年度起自         日至   年      日曾任

國民小學輔導 (教師、主任或組長)資達    

 

此 證

 

(全銜)校長

 

 

(學校大印)

 

 

 

中華民國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