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招生對象:現職專任教師及具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二、開設班別:原住民教育與文化學分班( 2 學分)、海洋教育學分班( 2 學分)、高關懷學生輔導學分班( 2 學分)。
三、招生名額:每班以 30 人為原則,不足 25 人取消開班。
四、招生簡章詳如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