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 103 年度臺南市藝術教育推動計畫之「遇『藝』非凡」藝術教育學習之旅資源整合平台」計畫 1 份,歡迎 貴校加入「遇『藝』非凡」整合平台,提供學生進行藝術教育學習交流
台南市 103 年度藝術教育推動計畫「游於藝.藝術教育遊學」
「遇『藝』非凡」藝術教育學習之旅資源整合平台
一、依據:
(一)教育部美感教育五年計畫
(二)103年度臺南市藝術教育推動計畫
二、實施目的:
(一)發現本市藝術人文教育特色學校,建構本市藝術教育交流資源整合平台。
(二)提供學校師生藝術教育多元的教學、學習管道,透過交流,增進對師生對藝術教育教學與學習之能力。
(三)透過校際藝術教育交流與合作,有效整合及擴充藝術教育教學資源,活絡本市藝術教育。
(四)普及學生參與藝文活動,增進學生藝術鑑賞能力,激發其想像力、創造力,提升學生藝術涵養,豐富其精神生活。
(五)結合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資源與學校藝文師資,協助學校廣化、深化藝術與人文課程推展,提升藝術與人文教學品質。
(六)透過校際參與交流與鑑賞,培養具美感教育未來公民。
三、實施原則:
(一)安全第一原則:首重學生安全、校外教學場域等…之安全性。
(二)分工合作原則:教育局、校際交流學校分層負責,積極配合。
(三)彈性多元原則:因地制宜、發揮在地藝術人文教育特色,可多校策略聯盟、資源共建、共享。
(四)延續連貫原則:各項校際交流方案應周延可行,且具延續性。
(五)動靜兼顧原則:藝術人文教育學、用齊頭並進、互相增益。
(六)教學導向原則:活動規劃應以教學導向、學生中心為原則。
(七)善用資源原則:課程規劃不僅安排校內既有之特色學習課程,亦可引進社區資源,走出學校,豐富學校教學內容。
四、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將軍區將軍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臺南市各國中小
五、參與對象:本市有意願加入「遇『藝』非凡」整合平台之國中小學校
六、實施方式:
(一)流程一:調查全市有意願提供他校學生進行藝術教育學習交流的學校,請填寫資源整合平台建置申請表(如附件一),並於 103 年 9 月 30 日前將附件一電郵至本市將軍國小教導處黃智麟主任收(e-mail:chihling@tn.edu.tw ,連絡電話: 7942034#112)。
(二)流程二:承辦學校依據各提供交流學校資料(附件一),建置「遇『藝』非凡」藝術教育學習之旅整合平台,以彙整各校提供之藝術課程資源,利於本市學校獲悉藝術教育資訊及相關交流管道。
(三)流程三:俟「遇『藝』非凡」藝術教育學習之旅整合平台建置完成,將提供各校進行學生校際藝術交流(俟建置完成,相關交流申請、審核、核銷方式另行公告)。
(四)流程四:申請交流學校須於交流後一週內將活動成果張貼於「遇『藝』非凡」藝術教育學習之旅整合平台,並進行經費核銷(提供交流學校補助材料或鐘點費 5,000 元,申請交流學校補助車資 5,000 元)。
七、預期效益:
(一)、差異:認識他校藝術人文特色,了解藝術多元之美。
(二)、演藝:透過校際演藝交流,提升學生美感教育。
(三)、創意:透過參與交流,學生激盪藝術創作熱情。
(四)、回憶:透過交流合作,成為生命中的美好回憶。
八、獎勵方式:承辦學校於活動結束後 1 個月內,應將成果報告(含電子檔)乙份提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並依據「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辦理獎勵。
附件一
台南市藝術教育推動計畫─
「遇『藝』非凡」藝術教育學習之旅資源整合平台建置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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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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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簡介 |
一、學校介紹: 二、校園特色: 三、發展主軸: 四、特殊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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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藝術交流課程或活動內容(含時間、流程、安排交流內容) |
範例:提供參考,各校可依自己的方式來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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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交流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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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容納交流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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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課程鐘點、材料或其他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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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交流課程活動剪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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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連絡人 |
職稱 |
姓名 |
電話 |
電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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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提供交流學校張貼相關藝術教育交流課程活動照片 2-3 張供參